這張是陳臣鍛在臺灣省農田水利會第4屆會員代表之選舉中,當選為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員代表的當選證書,發給時間民國55年(1966)12月。
陳臣鍛,提供者陳東照的父親,世居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中庄)中寮,民國42年(1953)當選第4屆大溪鎮民代表,並連選連任了4屆;民國52年(1943)當選第3屆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員代表,亦連選連任。
按民國54年(1965)7月2日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規定,會員代表大會為其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選舉代表組織之,會員代表均為無給職,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其職權有十,一、議決組織章程與有關會員權利、義務事項;二、議決工作計劃;三、議決預算;四、審核決算;五、議決借債及捐助事項;六、議決會長及會務代表提議事項;七、議決會員請願事項;八、聽取會長工作報告;九、其他依法令應行使之職權。會長亦由會員代表大會就會員投票選舉之,罷免時亦由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