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是臺灣省訓練團檢核登記人員講習班第一期、主管人員管理方法研究班第二十八期、水利會會員代表講習班第一期、學校軍訓幹部訓練班第三期、國語教育人員訓練班第一期、水利財務人員訓練班第五期、役政人員訓練班第六期開訓典禮攝影留念的照片,拍攝時間民國52年(1963)1月10日。
提供者陳東照說這照片是他父親陳臣鍛的,以他父親的履歷,應該是參加水利會會員代表講習班第一期。陳臣鍛,世居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的中寮,民國42年(1953)當選第4屆大溪鎮民代表,並連選連任了4屆;民國52年(1943)當選第3屆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員代表。
按民國51年(1962)11月19日的《臺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規定,會員代表會由區域內全體會員分區選舉代表組織之,均為無給職,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其職權有十二,一、選舉及罷免會長;二、議決區域內水利計劃;三、議決預算及審核決算;四、;議決會員之權利義務事項;五、議決財產之處分事項;六、議決工程借債及執行預算以外之臨時借款事項;七、議決會長提議事項;八、議決會員請願事項;九、追認會長呈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緊急處理事項;十、提出興革事項;十一、聽取會長工作報告及提出詢問事項;十二、其他依法賦予之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