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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生活須知》08:〈春滿人間〉(國語)

故事角色:

何志忠:35歲,公司職員

王秀梅:32歲,何志忠的妻子

王秀琴:25歲,王秀梅的妹妹,中學教師

何曉娟:10歲,小學生

何曉玲:7歲,小學生


故事概述:

星期天早上,曉娟與曉玲幫父親志忠在後院種花,弄得衣服一身髒,曉娟卻被媽媽秀梅責怪。隨後讓她拿三塊錢去幫忙買早餐,曉娟要媽媽給她兩塊錢買紙牌,因為她的紙牌都輸給別人了。媽媽秀梅指責曉娟不應該賭博,曉娟卻說媽媽還不是天天打麻將打到天亮。

曉娟去買早餐的同時,秀梅的妹妹秀琴來了,聽說姊夫志忠跟曉鈴在後院種花,便去後院了。秀琴跟曉鈴介紹康乃馨,說它可以代表母愛,曉玲就說以後要採一束康乃馨送給媽媽。

秀琴帶來許多好看而且不同國家的郵票,送給曉娟跟曉鈴,向他們介紹郵票上面的圖案,以及集郵的好處。曉娟也在家人的勸導下,不再玩紙牌的遊戲了。秀梅向秀琴討教教小孩的方法,卻被丈夫數落整天打牌是如何能夠把小孩教好,秀琴勸說姊姊可以多往戶外走走,或是參加音樂會之類正面的活動,並提出到陽明山郊遊爬山的計畫。

陽明山上,夫妻倆說好每週都到外面走走。野餐的時候,秀梅要大家不要將垃圾亂丟,要丟到垃圾桶,因為垃圾桶很遠,曉玲說要丟在水溝裡,志忠教導她說這樣子會讓水溝變得髒亂,這樣以後就沒有人想到這裡來玩,曉玲卻說大家也都這樣做,志忠進一步教導說,所以我們不僅要以身作則,更要主動勸阻這樣做的人,讓大家一起來維護公共衛生,才能成為一個好公民。


此系列為教育部文化局製作的《國民生活須知》節目,在「文化改善生活,生活創造文化」的口號下,以廣播劇方式表現。在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時期,制定「國民生活須知」,提出對食衣住行等諸多生活的基本要求,宣導文化在生活中的重要性,鼓勵民眾身體力行實踐優良傳統。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天主教台中教區
  • 取得方式
    授權
  • 創作者
    中聲廣播電台
  • 時間資訊
    錄製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國語
  • 材質
    雙面盤帶
  • 媒體類型
    聲音
  • 尺寸
    30分鐘
  • 地點
    演出地點
    臺中市中區光復路134號 (120.6796724, 24.14516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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