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審判〉由方寸(聽譯)編劇, 陳能開導播,林平岡配音,良安錄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台語兩種版本,此為國語版。
故事描述石孝賢時隔七年一身襤褸的來到教堂,隔著窗戶看著她的母親。看見教堂有人發放康乃馨,便上前領取,卻差點被熟人認出,石孝賢慌張的逃開。原來那人便是趙蓉,過去曾是他的未婚妻。七年前,石孝賢為替人出一口氣,出手傷人被抓,他的導師馬老師已經沒有辦法再包容他,將他開除學籍。石孝賢的母親發現他逃學,追問石孝賢原因,他擔心東窗事發,便打算去找小趙計畫後路。過程中發現一家住戶睡得很熟,持刀入室行竊卻被發現,在逃逸中失手傷人。石母難過至極,已經無法再保護他,只能交由法律來懲罰他。轉眼七年過去,石孝賢出獄後兩年,完全無法面對他的母親,彌撒結束後,看著趙蓉牽著母親從教堂出來,旁邊還有馬老師。今天是母親節,石母難過的擔心出獄仍沒有回家的孝賢,卻只能向天主祈求,求天主保佑他。石母與趙蓉回到家,家裡全是孝賢所喜歡的食物,習慣的擺設。石孝賢在家裡附近徘徊,見到馬老師走進自己的家,與自己家人一同祈禱。窗外的石孝賢聽見石母的禱詞中,念念不忘為石孝賢祈禱,看見桌上的食物都是他所愛吃的,與往常一樣的擺設,便哭出聲來了。石母聽見窗外哭泣的孝賢,一家人終於團圓。
本集內容就如同聖經所載的浪子回頭的故事一樣,不管孩子在外如何,總有一天會回來,家人們要歡欣的迎接他回家,母親的愛就像上主的愛,籠罩這個世界,溫暖每個人的心。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