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矚目的台灣桃園八德鄉滅門血案,八月二十四日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刑庭推翻了新竹地方法院初審對被告穆萬森的死刑判決。宣判被告無罪,並准交兩家鋪保釋放。被羈押已達二年八個月的穆萬森,已於高院判決無罪後數小時內恢復了自由之身。這件轟動一時的血案,經新竹地院判決穆萬森死刑後,被告不服上訴高院,台北律師公會並推派了三位會員代表為穆萬森義務辯護,經過一年三個月的審理,三度重開辯論,終於二十四日宣判。審判長並就判決理由詳盡對被告解釋,說明初審判決書與檢察官公訴書及刑警總隊所搜集的證據與偵查結果,均不能構成穆萬森犯罪的事實,因而完全否決了一審判決。但是檢察官如果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圖為穆萬森在法院宣判無罪後,揮手答謝。(翻拍)中央社攝四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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