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臺北市延平北路七段 63 巷 12 弄 5 號,陳姓家族所有,日治時期明治年間土地由陳天澤、陳昔福、陳榮、陳紅持有。建築整體保存尚可,門屋屋頂塌毀,且有植生構造,磚木混合構造(穿斗式木構造與磚承重牆構造)特徵為閩南建築四合院形式,正身為石砌基礎,設有踏階,門屋木造,正面為「出屐起」形式,正身磚造。
正面為「凹壽」形式,正身入口上方有寫有「善居室」之門額正身山牆為單弧型,山尖設有通氣窗,正身屋簷下以牙子砌裝飾。護龍為磚造,屋頂採用閩南瓦,馬背式屋脊門窗:門額兩側有豎型氣窗,室內正廳內保留彩繪木隔斷。
由「臺北市社子島地區文化資產普查計畫」建立之文化資產普查資料共九十三筆,經文化資產審查會議,指定七處具有文化資產價值之建築為歷史建築,加上已登錄之歷史建築,共計十二處,因拆遷在即,於2019與2020年9月10日,委請文史老師姚其中,及社子島在地文史協會:社子島美學會會長謝美華(亦為李忠記家族媳婦)導覽及簡介劃定之12處古蹟之建築特色及歷史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