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蓋(大埔腔客語:fa+ goiˋ)是以竹篾編製成的圓形竹篩,為婚嫁時用來盛裝轎圓(大埔腔客語:kiau` rhenˇ)的禮器,轎圓即糯米糰,閩南語稱轎斗圓,是製作湯圓的材料,花蓋作工精緻,竹篩底面會編製上吉祥圖騰。
此件花蓋編製於1920年代(日大正年間),圓盤淺腹,直徑約40公分、高約7公分,以黑、褐兩色竹篾編織,採斜紋密編法,褐色竹篾編底,黑色竹蔑編出卍字吉祥圖飾,卍字有吉祥萬德之所集意涵,花蓋的緣口加入竹圈以摺返收邊法收編;早期東勢地區在迎娶時,男方會在迎親的花轎內擺放花蓋,花蓋上放置6個或12個轎圓,轎圓上會貼上象徵喜氣的紅紙,花轎至女方家後,女方收下部分並回贈部分轎圓,有禮尚往來之意,女方將收下的轎圓搓成湯圓,熬煮甜湯分享給參與婚宴的親朋好友。
花蓋是東勢地區傳統的婚嫁用品,1960年代(民國50年代)花轎漸為轎車所取代,隨著西式婚禮漸盛、婚嫁禮俗日趨簡化,迎親花轎已不復見,現今有部分家庭會遵循古禮,在迎親的轎車裡用花蓋盛裝糯米糰,或用甜米糕取代轎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