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月裡的家族從中壢來到磺窟的三井茶場工作及定居。一份「茶園耕作契約書」證明他們游家與賴家(夫家,先生賴明來,曾任新店塗潭里里長)早在日治時期就來磺窟拓墾。此契約書是臺灣省茶業公司文山茶場委託佃農茶作的協議,自民國36年(1947)1月1日起至民國40年(1951)12月31日止,計5年。
契約書內明訂1年分2次依等級繳納生葉,受託方(茶農)除應繳之茶葉或粗茶外,其餘全部茶葉經協議後由委託方(文山茶場)依時價買收之。茶農亦不可任意改變茶園內設施,1年需除草3次,若有損害,須賠償。
三井茶工場在民國34年(1945)由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接收,民國36年(1947)改組為省營的茶業公司,磺窟工場由茶業公司的文山茶場納管,之後歸屬臺灣農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