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約為民國50年代(1960年代)時朱鴻益(朱鴻基的弟弟)所拍攝,照片為朱鴻基提供。當時輕便軌道的行車規則明定,行車中兩車相遇,輕車要讓重車,上行車讓下行車,這是鐵律,台車工友都會遵守。客運上路時林班尚在伐木,一台台的運材車,從信賢、孝義陸續下來,載客的台車遇到它們,必須請客人下車,再將車搬離軌道,讓運材車通過,然後再將車搬上軌道,請乘客上車繼續前進,如果再度碰到運材車,則須重複上述搬車步驟。因此於民國53年(1964)林管處決定將烏來至瀑布段輕便軌道拓寬,加鋪一線成為雙線道,解決了行進中的車子搬上搬下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