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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村屠宰場

依據民國63年(1974)5月7日《馬祖日報》:「地區三項新興事業設置的地點,經蒙司令官兼主任委員親自勘察後,已有改變。據連江縣政府稱:養雞場改在雲臺藝宣隊,飼料加工廠設在物資處酒庫,屠宰埸決定在復興村興建。縣府財糧官員並且說:屠宰場的用地,係向復興村村民曹典明、蔡典坤所租借的,並已訂合約書。」報導中提及的屠宰場,經過當地村民姜姓村民指認,現位於進入弘毅修車廠斜坡前段左右兩側的水泥矮房,左側較高的房子是殺豬之處,右側則為養豬寮。在戰地政務時期,當局推行「管、教、養、衛」為施政方針,其中「養」即為自給自足,因此在馬祖地區鼓勵農耕、家畜業的發展,以期前線戰地能擁有足夠且穩定的糧食來源,如文中報導所指的屠宰場。

基本資訊

  • 所在地-地址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 免費進場
  • 是否開放
  • 資料來源
    三項新興事業 設置地點經司令官決定(1974)。馬祖日報,第二版(5月7日)。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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