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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煜、張美菊、張傳悌女士(張玉蘭之女)訪談紀錄

本案係受基隆中學案所波及,張玉蘭,任職屏東火車站副站長, 1949 年 8 月 3 日值勤時,突遭警方人員以「問話」之由載至屏東警察局,旋又以「蒙眼」方式轉送高雄縣鳳山警察局,後來又移送臺北羈押偵訊,以莫須有「匪嫌」罪名羈押至 1950年 4 月 13 日,後因「無積極罪證 准予交保察看」而交保釋放,共被非法羈押 254 日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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