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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

嘉慶元年﹝一七九六﹞十二月,羅興俊立字向人借貸稻穀過冬,總共為二十二石整,利息是每年每石加利三斗,限期三年以內必須連本帶利還清,否則必須讓出自己所買伯公崗的稻田作為代價。

基本資訊

  • 其他貢獻者
    陳運棟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796
  • 全集/系列名
    苗栗縣老照片
  • 相關地點
    頭份鎮
  • 地點名稱
    頭份/聯合報
  • 緯度
    24.692/25.0413
  • 經度
    120.914/121.56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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