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判決書,徐代德(1932-1999年)於 1950 年 5 月起,在所讀義民中學中,與同學范榮枝、劉鄹昱受該校教導主任《國文》教員姚錦之影響而逐漸左傾,除參加姚錦組織之讀書會閱讀共產主義書籍外,更進一步參加姚錦擔任書記之叛亂組織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中壢支部並同編一組, 1951 年 8 月,為落網之姚錦供出而於桃園縣楊梅鎮富岡里自家被捕,以參加叛亂組織罪為國防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該案由徐代德本人親自向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經審查後以閱讀左傾書刊係屬思想層次問題,且無其他活動事實,參加叛亂組織並無實據為由,於徐代德身故後獲得平反與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