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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英女士訪談紀錄(受難者家屬)

受訪摘要

何江英,父母逃難中出生於 1949 年,中國南京市;父母親是安徽天長縣京兆鄉人,她上有哥哥留在家鄉由外祖母照顧,直到開放探親,母親得以在香港再見面。

1949 年 1 月南京淪陷,父親逃難中加入部隊,何江英隨父母 3 人來臺,大哥及祖父母、外祖母回鄉。父親來臺不耐軍中生活,轉調擔任公職十六年,常住草屯。父親因職務關係,跑遍南投地區,與地方交通界相關人士交好。因同鄉吵架互指對方為共產黨,牽連被抓,判刑 5 年。父親獲案,何江英當時唸高二上學期,十七歲,下有弟妹 3 人,承擔起家計,不願結婚。父親在獄中,有 4 年時間白天在臺北郵局工作,晚上回到景美監獄。父親獲釋後,投入產險事業,何江英跟隨父親,作保險至今。

因父親無意中遇見景美監獄難友簡中生,而與簡中生漸熟,參與受難者關懷會。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所載:戴之坤、何明禮、唐西林、歐陽苾均係安徽天長縣人,民國廿九年三月該縣落入匪後,戴之坤即參加匪偽青年隊任第一班班長。何明禮於民國卅年二月(起訴書誤寫為廿九年三月)任匪偽天長縣東南辦事處(起訴書漏寫)第三區鄉公所辦事員,卅二年五月任該區鄭集鄉副鄉長。卅三年七月調該辦事處第四區署區員,旋經該區區長吸收參加匪黨,卅四年先後調任該區副區長及區長等職,至卅五年夏離職。唐西林於廿九年三月間,任匪偽天長縣文抗會理事。歐陽苾於廿九年三月任天長縣張公舖鎮小學教員,同年六月離職後又參加該鎮匪偽商抗會。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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