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摘要
溫進顯,1955 年生於臺南縣白河鄉,溫連章次子。15 歲時因隨父親外出辦貨而與父親同遭逮捕,受到一天一夜的疲勞審訊後獲釋。因父親捲入政治案件的緣故,服役期間屢遭長官關切,退伍後在工作上也曾受到刁難。溫進顯記憶中的父親是一個單純、良善的人,無論是為天主教會傳道、開藥店或小吃店的工作,父親皆盡心盡力,並努力往海外尋求更好的發展。在巴西經商時,溫連章接觸到海外臺獨組織,逐漸投入臺獨工作。然而善良的政治理念卻被曲解,父親在監獄裡受十二年的牢獄之災,家屬們則在監獄外受苦難。溫進顯希望能夠讓社會上的人瞭解實情,理解他父親的冤屈。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記載:溫連章於民國六十年六月十四日在巴西,經王瑞霖吸收參加以顛覆政府為目的之組織「聯盟會」,同年九月十七日奉王瑞霖命返臺,從事「叛亂」活動,於同月廿七日途經日本,持王介紹信與在日從事「叛國」活動之負責人史明取得連繫,史乃授與所領導之「叛國」組織「革命軍」城市游擊隊第二組番號,并委為該組負責人,交付返臺宣傳「叛亂」及積極發展組織等任務。先後在臺南市下營鄉吸收姜啟我,在高雄市吸收林國詳參加史明所領導之組織「革命軍」。姜啟我於同月間,復在臺南市下營鄉吸收柯文士參加該組織。本案破獲後,1972 年 12 月 4 日判決,溫連章判刑 15 年,姜啟我判刑 12 年,柯文士判刑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