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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經魁先生訪談紀錄(受難者)

受訪摘要

張經魁被捕時就讀陸軍官校一年級,判決書上所載的沙鹿高工是張經魁進入陸軍官校以前就讀的學校,據其口述他是在從官校被逮捕的,同案審判者為向陵生。父親為空軍士官,八歲時與父親隨國民政府來臺,19 歲報考軍校進入鳳山陸軍軍官學校。年少時,因懷抱理想血氣方剛對時政諸多批評,其中「反對貪汙、反對特權!反對軍人和公務人員參加政黨!」以及「反對政府長期戒嚴!」等主張,引起國民政府注意,遂以「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為名加以逮捕,判有期徒刑五年。出獄後,在桃園地區紡織廠工作,因為政治犯的背景,警總會不定時到工廠查訪導致廠方心生畏懼要他離職。但也因此萌生自行創業的念頭,曾從事礦油行、角鋼、瓦斯行、瓦斯分裝廠等生意。累積了一定的經驗與資金後,也涉足臺中房地產和建築行業。1982 年更投入第十屆縣市議員選舉參選臺中市議員,以無黨籍身份當選,其後接受國民黨邀請加入國民黨。現在南投縣從事靈骨塔事業,競選草屯鎮長。


案情概況 

張經魁(1941-)1960 年以牽涉向陵生(1935-)案被捕,判決書稱向因不滿現實,意圖實行武裝暴動顛覆政府,於民國四十八年十二月間撰擬「武裝革命計劃書」敘述其革命之理想、手段、程序、奪取政權之方法及時機等,交張經魁閱覽,張表示贊成。案經調查局破獲,張經魁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

基本資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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