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摘要
張鴻濱先生,於 1940 年出生在彰化員林地區,兩歲時隨父遷居南投。因被控就讀政治作戰學校期間,明知其舅父林新照先生意圖顛覆政府,卻知情不報,遂於 1966 年 7 月間被陸軍逮捕,並依據《軍事審判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前段以及《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九條等法令,具體求處有期徒刑一年半,曾被移送至臺東東河泰源監獄監禁,與知名英語教學家柯旗化為獄友。1968 年 1 月出獄後,求職幾次失敗後改以務農為生,種鳳梨及生薑、荔枝為生。
案情概況
目前查無相關判決資料。據受訪者張鴻濱所述,他曾探訪定居花蓮的舅父林新照,後來其舅父被捕、審訊時,卻供稱曾將〈臺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出示給張鴻濱看,因而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