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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財先生訪談紀錄(受難者)

受訪摘要

高金財 1941 年出生於臺北松山。因結交楊金海,參與黨外運動,曾負責《台灣政論》雜誌在南部的發行,1971 年南下高雄幫顏明聖競選,負責屏東地區。楊金海對於臺獨運動有很多想法,他有一個姓林的朋友,手中有一張日治時代留下來的中島電力公司的計畫書,送給楊金海;後來這張計畫書成他們入罪的證據。原先高金財與陳明財計畫從基隆港偷渡日本再轉美國,兩人卻在基隆等船時,沒見著面,陳明財逃離了臺灣,而高金財在 1976 年 8 月 4 日被逮捕。偵訊時,被刑求逼供 2 個月,最後被判刑 12 年。1977 年 3、4 月,移監綠島。同監有楊金海、王幸男,肆監有顏明聖、白雅燦。1987 年 1 月 20 日自綠島出獄後,仍熱心參與政治運動,近年以擔任公寓管理員及臺北市政府低收入補助過生活。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所載:高金財於六十四年初受叛徒楊金海蠱惑,參加叛國活動。六十五年二月間,為圖煽惑他人響應,先後向友人吳松郎虛構謠言,妄稱臺獨份子,在臺中某山區設有祕密訓練基地,約有三百人,如欲前往,必須有人引導,並稱自己曾在該基地住過一段時間。同(六十五)年五月卅一日楊金海與顏明聖(均已因叛亂罪判刑確定)被捕,高金財即至鳳山會見陳逆明財(已潛逃國外)研究營救楊、顏之方法,計畫籌款僱用或竊取漁船偷渡到香港,與在港楊金海之兄楊新化連繫,謀圖購買槍枝衝進香港機場,劫持停留該地之我中華航空公司波音七四七飛機,以乘客為人質,要脅政府釋放叛徒楊、顏二人,嗣為籌措款項,於同年六月六日及十日,兩度親往鳳山,向友人辜水龍索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並言明係劫機搭救楊、顏所需,為辜某所婉拒。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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