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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寬猛先生訪談紀錄(受難者家屬)

受訪摘要

洪寬猛,1943 年出生於高雄三塊厝,受難者洪文慶的長子。洪寬猛就讀屏東中學高一時,父親洪文慶被捕,自此他和三個弟弟的學業成績開始下滑,洪寬猛也因此沒考上大學。後來考上聯勤財務學校(現國防部管理學院),畢業後到國防部帳務中心、電腦中心服務。中校退伍後,經軍中長官提攜,在臺北市政府工作 5 年半,再到資策會工作 26 年直至退休。洪寬猛自認處事圓融,因而順利從軍校畢業,並在軍中服務 12 年到退伍,並靠著自己在軍中、市政府的關係,為弟弟們謀取較好的工作機會。洪寬猛認為父親洪文慶被關的事,影響整個家庭,讓他和弟弟們人生路都走岔了,親友也不敢幫忙,只能一路靠自己奮力求生。洪寬猛與妻結婚後,育有二子一女。退休後,與網路行銷公司合作,現在經營「臺灣藝術家交流網」,由於曾經歷黨、政、軍的工作,對於政治有自己的見解。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記載:陳柏淵於 1946 年底由王炎山(另案槍決)吸收參加「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受臺南市工委會書記李媽兜(另案槍決)領導。奉李媽兜指示,積極發展組織,並與李份(另案槍決)取得連繫,陳、李兩人先後吸收王江波、陳水座、鄭順隆(另案)、彭宗弼、李清亮、蘇遜卿、魏通、洪文慶、張來發、陳天明等人加入組織。1949 年 10 月後,李份、王炎山先後被捕,陳柏淵逃匿於臺南新市楊文源家,後藏匿高雄旗山獅子山。蔡英明(即蔡德卿)於 1947 年秋,經王炎山吸收加入組織。洪德龍與在逃葉崇培,均曾在高雄成功國民學校任教,1946 年夏,洪德龍經葉吸收加入組織之後,再吸收許長、曾有德、姚秋冬,許長吸收曾滄水、王鳳鏘。李春景與洪德龍誼屬姻親,囑李春景介紹工人加入「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李春景並介紹其同事陳山水(另案槍決)與洪認識、吸收。葉崇培囑洪德龍組織東港支部,由葉領導,迨葉於 1948 年案發逃亡。保安處查獲陳柏淵藏匿處,在其母勸說下於 1960 年 11 月投案,供出組織人員洪文慶等 19 名、藏匿匪諜的楊文源及知匪不報的李春景。本案 1961 年 11 月 11 日判決,陳柏淵、洪德龍、洪文慶等 3 人被判無期徒刑;許長、曾再得、曾有德、李清亮、魏通等 5 人判刑 12 年;蔡英明(蔡德卿)、姚秋冬、張來發、蘇遜卿、曾滄水、陳國坤、戴揚文、王鳳鏘等 8 人判刑 10 年;王江波、陳水座、楊文源等 3 人判刑 7 年;李春景判刑 3 年。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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