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摘要
林金選,1953 年出生於新北市新莊。本姓陳,因原生家庭女兒較多,自小送給三重林姓家庭當養女,從此在三重生活。讀完小學四年級後,被迫停學到鐵工廠做童工,16 歲至三重華南紡織廠當女工,期間認識受難者劉金獅的太太。27 歲與出獄一年多的政治犯戴榮德結婚。林金選當時極力想脫離領養家庭,對於戴榮德是政治犯的身份不以為意,認為先生有水電技能,也很勤奮工作。婚後透過難友劉金獅介紹,買下三重的房子,生有一女一男。幾位難友都住在附近,如楊金暉、鄭清田等。林金選在婚後發現戴榮德有酗酒問題,認為身體健康隨時有狀況,在未雨綢繆的心理下,白天在家照顧小孩外,清晨送報,還兼做家庭代工,晚上學做衣服,學成後在家做衣服。結婚十三年後,戴榮德因病過世,由林金選獨自扶養兩個孩子,待小孩較大,到成衣工廠工作,1996 年前後成衣工廠陸續移往中國,改到劍潭救國團當清潔房務員,直到退休。現在兒女均已結婚成家,與兒媳同住在一棟公寓,白天照顧孫子之餘,也關心時事、參與社會運動。
案情概況
戴榮德 26 歲時(1968 年),在臺中做小包工,平時下工後,喜與友人喝酒聊天、批評時政,後被調查局得知,1969 年逮捕戴榮德等人,以叛亂罪判戴榮德 7 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