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樹欉先生訪談紀錄(受難者)

受訪摘要

林樹欉,1932 年生,宜蘭冬山人。因家境貧窮,冬山國民學校畢業後到羅東工作。戰後,林樹欉在堂哥引介下到「陳成陽齒科」當學徒,晚上在羅東商業職業補習學校夜間部念書,後來考上羅東高中,沒課時仍到診所工作。高中畢業後,通過「牙醫師高等檢定考試」,因羅東設備及師資不足,曾到臺大當旁聽生、自修,在臺北住一年,之後返回羅東開牙醫診所。

開業期間常被衛生局找麻煩,林樹欉更了解社會不公義、不合理的事情,偶而與當時就讀臺大的羅東中學同學黃英武提及,因而結織陳泉福等人,一群人有時在林樹欉的診所聊天、批評政府。但他完全不知這些人組織「大眾幸福黨」,也不知「青年團結促進會」,他認為這是調查局製造的政治冤獄。之前林樹欉的日籍女友寄給他的《台灣苦悶的歷史》,成為叛亂證據,1968 年被捕,受到疲勞偵訊及刑求,最後被判刑 12 年。關押在景美監獄時,曾協助獄中獄官或難友拔牙或進行牙齒手術。移送綠島後,也在醫務室當外役牙醫,器材及藥品由友人寄到綠島。1975 年蔣介石過世,減刑為 8 年,出獄。

林樹欉出獄後,與日籍女友結婚,原想赴日留學,但政府不允准出國,在臺也無法開業看診,在哥哥的扶助之下維持生活。結婚一年多後,日籍妻子返日工作,林樹欉無法出國,直到解嚴後,才去日本與妻辦離婚。之後,透過通信與現任日籍妻子結織,她與林樹欉相差十二歲。林樹欉現在仍住在宜蘭冬山,出門需妻子協助。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所載:宜蘭縣羅東鎮人陳泉福、陳啟智、黃禎義、林樹欉等人,因不滿國民政府對臺灣人的壓迫與差別待遇,決定籌組政黨以非武裝方式推翻國民政府,實現臺灣獨立;1965 年 9 月組成「臺灣大眾幸福黨」,並草擬組織草綱、青年同盟組織草案、入黨誓詞、組織草案等文件;陳泉福等人也與「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的顏尹謨、林水泉等人有往來。被調查局破獲後,1967 年底至 1968 年間,先後逮捕陳泉福、黃英武等 17 人。1968 年 8 月判決,黃恒正被判 12 年 6 個月;陳泉福、黃英武、林樹欉、黃禎義、廖正雄,被判刑 12 年;余正男被判刑 10 年 6 個月;林德川、劉炳煌、柯耀光等人判刑 10 年;黃正雄、邱廣生、簡金本、于盛吉、黃茂男等人判刑 6 年;陳啟智、蔡俊榮等人判刑 5 年。

基本資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