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摘要
李榮宗,1927 年生於嘉義大崙。嘉義工業學校電機科畢業後,正值大東亞戰爭,考上海軍技術學校飛行科,在日本橫須賀就讀,學習維修飛機,全校只有李榮宗一個臺灣人。一年後派到新幾內亞的拉包爾(Rabaul)。1945 年日本投降後,李榮宗在日本佐世保附近,輾轉到東京,隔年初再返回臺灣。
回鄉後,在嘉南水利委員會嘉義分會埤仔頭供水站工作。二二八時,遇到國小同窗洪養,一起親眼目睹嘉義市民眾武裝對抗的情形。二二八後,在路上又遇到洪養,兩人閒聊批評時事,直到被捕未曾再見到洪養。後來李榮宗被構陷供水不均,遭水利會開除,再經由劉明的哥哥國大代表劉傳來介紹到經濟部的中國食物廠工作,後來改行賣藥品,因而認識在衛生所當助產士的太太,三個月後兩人結婚。不到兩年李榮宗被抓(1952 年 4 月 10 日),當時妻子有孕在身。李榮宗被捕後遭刑求逼供,最後判刑 15 年。關在火燒島期間曾計畫逃亡,經考量認為不可行而放棄。1967 年 4 月 10 日出獄返回嘉義,因不堪警察騷擾,搬到臺北木柵深坑。起初家庭經濟全依靠太太,後來到難友張幹男所開設的新亞旅行社工作,一直做到 70 歲退休。
案情概況
根據判決書檔案所載:本案洪養於 1948 年初,結識在逃姚壽春,並同宿于嘉義市義興旅社,同年 5、6 月間,創立「前鋒青年協會」,邀蔡賠川、張守仁、李榮宗、陳森沂等人參加該會,散發「告臺灣同胞書」,呼籲臺灣同胞反抗政府。1948 年 8、9 月間,洪養遭通緝逃亡。1952 年嘉義市警察局陸續逮捕洪養等人。1953 年 1 月 26 日判決 9 人,洪養、蔡賠川、張守仁 3 人,1953 年 1 月 31 日被槍決;林麗鋒、李榮宗、陳森沂等 3 人,判刑 15 年;潘茂盛、楊溪祥等 2 人被判刑 7 年;蔡萬全判刑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