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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聯合保甲會議

昭和9年9月,大湖地區的保正們攝於大湖保甲事務所前。「保甲」制度早在清雍正時期就有,目的是為了防止盜匪入侵,維持居民安全,就像警察機關。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明定各街庄十戶為一排,設排長;十排為一甲,設甲長;十甲為一保,設保正,由居民共同推舉,負責維護保甲內治安,聯合保甲附設在大湖派出所內,圖中二排左5是第一保保正詹明能。

基本資訊

  • 其他貢獻者
    詹雲龍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934
  • 全集/系列名
    苗栗縣老照片
  • 相關地點
    大湖
  • 地點名稱
    一甲/台灣總督府/國立臺灣文學館
  • 緯度
    22.6002/25.042902/22.991721
  • 經度
    120.339/121.51503/120.20465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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