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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6年臺東尚武蔣永福廣播收音機執照

本文物為蔣永福於1967年(民國56年)取得之廣播收音機執照,內頁記錄了持有人、裝機地點、收音機廠牌、號碼、程式、附屬品、有效時期、變更登記、經辦人等項目。該設備安置在漁船上,蔣永福的工作之一便是操控設備,向其他船員播報即時海況、經緯度等訊息。

臺灣光復後在保密防諜的政治環境下,政府對廣播收音機的使用立法控管,行政院在1955年(民國44年)頒布的「動員時期無線電廣播收音機管制辦法」,規定收音機用戶不得收聽「匪俄」廣播,違者依「懲治叛亂條例」重懲;1958年(民國47年)制定的「電信法」則進一步規定,收音機與電視機均應向交通部聲請登記領照,擁有收音機的家庭或單位必須隨時準備收音機執照,以供電信單位普查審核之用,直到1970年代(民國60年代)家用電視普及,此一政策才逐漸鬆綁並廢止。

蔣永福,1941年(民國30年)出生於浙江溫嶺大陳島,1955年(民國44年)全家隨中華民國大陳島撤退行動來臺,先在基隆短暫居住兩周,後被分配到臺東池上的臨時住所,待1957年(民國46年)尚武的義胞新村建立完成後,全家搬到尚武定居,從事漁業工作。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蔣永福
  • 資料來源
    2020-08-12蔣永福口述於自宅
  • 撰寫者
    黃芝維
  • 創作者
    臺灣電信管理局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7/06/0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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