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物為1966年(民國55年)陶兆生獲忠勤勳章之證書,由時任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嚴家淦、國防部部長蔣經國、典璽官唐振楚頒發。
陶兆生,1929年(民國18年)出生於江西省湖口縣,1946年(民國35年)時代替當時正要結婚的哥哥入伍,任通信兵,1949年(民國38年)隨中華民國國軍來臺。1958年(民國47年)金門八二三炮戰開戰前夕,陶兆生在部隊演練時,因同袍不慎擦槍走火而受傷,故轉調至臺中后里,之後再調到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任海防部隊。
1960年代(民國50年代),陶兆生隨部隊陸續在花東沿岸的大鳥、大武、尚武、南安、南興等地區駐防,1971年(民國60年)於南興駐防時認識排灣族女性陳才妹(1944年生),兩人結婚並定居南興,至1984年(民國73年)退伍。退伍後陶兆生開始經營早餐店,而後於1991年(民國80年)開設珍珍商號,是當年南興少數的雜貨店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