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農的生活沒有季節的分野,是依照茶樹的生長情況,在適當的時節,採摘茶葉來製作粗製茶,再經過商販的行銷,成為春茶、夏茶、秋茶、冬茶等不同風味的季茶。淡水茶農的行事規律,早期並沒有明文說明,只是約略依照清明、寒露等農民曆的節氣來運作。
日本統治臺灣前期,為促進經濟作物的產銷,派遣產業官僚實地訪查、記錄,分析、歸納茶農的實際作業流程。在明治44年(1911)由臺灣總督府茶樹試驗場,編印《臺灣茶業一班》,製作「臺灣茶家年中行事表」,將臺北、宜蘭、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嘉義的茶區茶農一整年的作業,以簡明圖表顯示出來。
臺灣茶家年中行事表,透露著近百年茶農忙碌辛勤的歲月:(一)前年12月到當年1、2月,屬於茶樹的休眠時期,最主要的農作是培植與繁殖,深耕鬆化土地,去除多餘雜草、施肥,選擇合適時間進行壓條或實植來繁殖;(二)3至5月中旬,春茶的作業期間,除對茶園做除草、踏土的中耕,開始準備製茶的設備,在4月初清明前後,進行一個月的摘茶、製茶,約進行3水(次)的採摘;(三)5月中旬至8月中旬,屬夏茶作業期間,除中耕外,因應茶樹的生長期,進行7水(次)的採摘;(四)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屬秋茶作業期間,除中耕外,約略與春茶一樣,採3水(次)製作秋茶;(五)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屬冬茶作業期間,因時間短並未進行中耕,採摘也只1水(次)。
而每一水(次)採摘,一甲的茶園,春茶約為248台斤,夏茶約177台斤,秋茶71台斤,冬茶僅有10斤。這些採摘的茶葉製成粗製茶,扣除工錢、製茶材料費,每100台斤淨所得為20元日幣左右(金本位時代,約為今日10~20萬元日幣),茶農一年總所得也不過300~400元日幣。
臺灣茶家年中行事表中,表面的文字是無法顯示茶農一整年的辛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