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1968(民國57)年度紅茶改良示範計畫工作報告。示範茶園自實施改良採摘之後樹冠迅速擴展,產量較56年(1967年)計增加14%。而在現行制度之下從技術方面權衡得失以推行「剪菁」實較手工粗採更為有利。茶園覆草有益增產以無疑義。
本計畫之示範茶園自實施改良採摘之後樹冠迅速擴展,產量較56年(1967年)計增加14%。與對照區比較極為明顯,本年(1967年)茶期終了,茶欉採摘面上已無參差不齊之徒長枝發生,此不特在經營上可以節省剪枝工資,且在茶樹生理上可以減少因剪枝造成之大量損失,一舉兩得。檢討本計畫所列改良採茶之重點(1)建立茶欉採摘面,在周緣茶芽一律不採用以擴展樹冠。(2)在採摘面以下之茶芽暫留不採。(3)在採摘面以上之發芽規定採摘一心二葉之後如有突出之徒長嫩枝隨手摘除以求整齊。方法至為簡便,但何以茶農迄未普遍實施可以歸納下列原因:(1)宣導示範教育不夠徹底。(2)現行採茶制度以重量計價,採工只求粗採以求收入而未顧茶樹生理發育。(3)各茶廠收購茶菁均未實施分級計價,粗嫩無分不足以言鼓勵,今後除積極加強茶樹栽培技術宣傳教育外,對於(2)(3)應在經營制度上尋求改善使能生效。在現行制度之下從技術方面權衡得失以推行「剪菁」實較手工粗採更為有利。茶園覆草有益增產以無疑義。惟各地香茅草,稻草均供種菇及工業用途,草價頗昂應用於茶園增產之經濟價值尚待統計分析,如能在綠肥作物方面尋求適當代用品相信更易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