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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農林公司茶業分公司獎勵優秀農戶暫行辦法

本篇出自農林通訊第二卷第十二期1951年(民國40年)12月。本篇為臺灣農林公司茶業分公司獎勵優秀農戶暫行辦法。本獎勵目的為促進茶園增產,提高茶葉品質與茶農興趣。獎勵對象為承耕臺灣農林公司茶業分公司茶園之農民。

獎勵項目分茶園管理(評分佔60%)及產量品質(評分佔40%)二項,茶園管理係以除草(20%)、中耕(10%)、排水溝整理(10%)、施肥(10%)、病蟲害防治(5%)、剪枝(5%)等工作,是否能誠懇接受指導,按時徹底進行為審查標準。產量品質係以單位面積產量(20%)是否較上年增加,及是否能採摘一心二葉之茶菁(茶葉品質20%)為審查標準。以上兩項審查辦法,分為定期及不定期二種,定期審查為每年冬季結束時各舉行一次,不定期者以抽查方式舉行之。茶農評分在80分以上者為甲等,70~79分為乙等,60~69分為丙等,60分以下為不合格。成績列甲乙等者,分別發給獎狀,甲等並酌贈獎品(農民日常用品)。丙等不予獎懲,不合格者依情形輕重議處。本辦法適於臺灣農林公司茶業分公司各場一般之應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義豪
  • 創作者
    臺灣農林公司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1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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