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照片為機關車軌道開通典禮的合影,約為民國38年(1949)楊華康提供,地點為新店青潭之開通的軌道上。照片中,最後排兩個青年中穿橫紋T恤的青年是楊華康,前排穿著黑色外套與黑色領帶的人物為文山茶場場長萬茲先與身邊的幾位員工幹部,右側戴墨鏡者及旁邊幾位人物為新聞、報社等媒體記者。
日治時期,三井合名會社的台車軌道尚未通達至新店。昭和2年(1927),煤礦業周再思開通磺窟至新店、廣興至磺窟的運煤鐵道。當時日本三井合名會社旗下的文山茶場希望台車可以從福山通至新店,因此找了周再思協議軌道開通協議。協議中,周再思於合約裡提出一項訴求約定:必須有機關車通行之履行,才會同意將兩處地區的軌道開通協議。日本三井合名會社答應周再思的此訴求條件,因而雙方簽下了軌道開通的合約。
未料二次大戰後,日本人撤離臺灣,煤礦業老闆周再思原本與日本三井合名會社談妥的軌道開通協議無法實踐。臺灣光復後,文山茶場被臺灣農林公司所接收,由一位曾經留學日本的萬茲先擔任文山茶場的場長,懂得日文的萬茲先在爬梳文山茶場的歷年文件資料時,翻閱到一份關於日本時期文山茶場與煤礦業老闆周再思的軌道開通之合約書。進而萬茲先希望重啟與周再思合議軌道開通的協議,協議過程牽涉到機關車開通的訴求內容,而有了一些法律訴訟等紛爭。法律顧問建議萬茲先必須屢踐周再思在合約書裡所訴求的機關車通行內容,如此才能合乎協議書的簽訂內容,達成雙方的共識。因此,文山茶場舉辦了此場軌道通車典禮做為機關車通行的證明形式。典禮現場還邀請了新聞、報社等媒體記者前來採訪,參與機關車開通典禮的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