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豐村」於林邊溪下游,昔日舊名為「塭子」或「塭仔」,民國後才被分為塭豐與燄塭兩村,取名「塭豐村」有富饒之意,居民大多靠海為生。日本時代佳冬庄有林永泰、永順及蕭協興等商號,這些商號用牛車運米穀由塭子出林邊溪港口下船運至東港、安平、大陸等地銷售,因生意十分興盛,所牛車往來交通頻繁,時常損壞村莊路面而造成塭子地區的居民反彈,與這些商號產生糾紛,因此當時的阿猴廳東港支廳長官特別邀集佳冬及塭子兩庄居民進行協商,並以此訂定條約,並將這次協商決定好的事項刻於石碑,作為見證與告示。石碑擺置於中興路與南寮路交界旁,碑文記載如下: 「阿猴廳東港支廳警部金子,為出示勒石曉諭事,照得茄苳腳等庄人民、牛車往來塭子庒界牛車路一事,數年紛擾不決。茲明治38年1月本支廳親臨查勘,鳩集兩庄人民,酌定條項:其茄苳腳等庄人民往來牛車,不得由塭仔庄中央之路過,該車路要自塭仔庄南端斜過沿海岸至港口通行。該塭仔庄人民不得阻止,而道路有破壞缺損,其修理之責,係茄苳腳等庄所有牛車及往來之人負擔。合行出示,勒石曉諭。為此示仰爾等人民知悉毋違,特示。」所以這條從佳冬到塭子的主要道路以往就被稱作牛車路,後來省道公路開拓之後,往來路線增加,這條道路才慢慢地從主要道路的角色退下。
雖然這條道路的重要性不若以往,這則故事無論是佳冬或是塭子兩邊的居民也都漸漸淡忘,但是這塊石碑卻依然屹立在這個路口見證左堆地區的發展,也記錄了早期左堆地區佳冬的客家與塭子的福佬兩個不同族群的往來與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