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凌雲三村文慶國先生為這張空軍眷舍居住憑證的持有人,係為軍方核准居住眷村持有眷舍之居住憑證,在憑證的左右兩側有:「遵守眷管規定、維護眷村安全」的口號文字。文慶國於民國78年(1989年)調來屏東空軍基地服務,單位是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試飛科,擔任F-104機試飛空勤修護官、執行部隊F-104型飛機進廠翻修後試飛工作。民國77年(1988年)與妻子李若梅女士結婚成家之後,因為妻子娘家就在屏東市六塊厝,因此選擇就近在凌雲三村尋找居住眷舍,於民國78年(1989年)7月27日住進凌雲三村。文慶國說當時申請眷舍居住憑證的資格有二,一為必須是已婚的身分,因此居住憑證上面會貼有夫妻二人的照片;二為在軍中服役年資滿十年以上,具備這兩個條件才有資格申請眷舍居住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