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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六四八福利站軍官配烟證

配烟證是空軍的一種香烟配售福利,每位軍官每月可以優待買一包空軍814烟,可到單位福利站領烟,配烟證上有使用人的名字及單位名稱,不可冒名領用。

這張配烟證為崇仁新村空翔區李雙麟先生所有,李雙麟任職於屏東市空軍基地第一後勤指揮部中校課長。此證是民國67年(1978年)1月發證,一次可配給6個月,不同官階數量不同,配烟證上會標明使用規則與單號,也可看到配售單位福利站當時主任范承祥所蓋之職章。

配烟制度至民國70年代(1980年代)中期,因地方開始拒吸二手菸運動,軍方配合民意,由總政戰部停止此項福利。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屏東縣愛鄉協會
  • 創作者
    不詳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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