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屏東市大鵬七村辦公室(也是大鵬七村自治會的所在地)所收藏的《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本法制訂發布於民國45年(1956年)1月11日,歷經多次修正後於民國91年(2002年)12月30日廢止。眷村是一個特殊的居住空間與軍事單位,以屏東而言,由於屏東市的眷村住戶大多於屏東空軍基地服役,在那個兩岸關係緊張對峙的年代,為了防止基地中有許多機密與任務公開外洩,因此對於眷村的管理自有一套特殊的自治體系與管理機制,而這套眷村自治體系與國軍的軍政、軍令體系又有極密切的關係。
由於眷村「軍民一體」的治理特性,才使得眷村具有獨特的政治文化氛圍。在這樣的脈絡下,《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才有其政治治理的重要意義。如本法宗旨如第一條所載:「為安定國軍眷屬生活,使官兵無後顧之憂,以振奮士氣,提高戰力,特訂定本辦法。」本辦法的內容如篇章所示,顯示出國軍軍眷在國防部體系下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有其適用的自治章程與業務辦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