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台之電台執照,主要為廣播主管機關對業者之廣播工程之監理用,主管機關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當年為三年換照一次。
此份文書為嘉義之音廣播電台2002年9月12日電台執照,依照年序推算,上一張電台執照為1999年9月前後,依規定需要提前送出換照申請,否則會受撤照;1996年只有籌設許可,並無電台執照。
嘉義之音廣播電台電台執照,換照作業需要內部人員與外部工程人員相互配合,因為工程需要量測相關電波數據,小功率的嘉義之音幾乎無法負擔,每次換照,就要花費一大筆委外辦理的費用,據了解應為新台幣三萬至五萬。若平常就有委託廠商維護,則可能由保養廠商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