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當年1990年代我國廣播無線電之電波法規與管理規則為:大功率電臺輸出功率上限為30,000瓦,服務區域半徑為60公里;中功率電臺輸出功率上限為3,000瓦,服務區域半徑為20公里,小功率電臺輸出功率上限為750瓦,服
務區域半徑為10~15公里。實際核定功率仍要符合實測後之電台執照或架設許可證登載之功率。
嘉義之音收訊的挑戰,面對同區中小功率多家電台的競爭,空中電波的戰況不遑多讓。鄰近最大電波的干擾來自於同區FM90.9與FM91.7,甚至略北部的中彰投區的FM91.1、FM91.5都是干擾源之一。
嘉義之音從合法化後就要面臨這些非政治的干擾。一路走來十分顛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