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寇斯(Ronald H. Coase)對芝大法學院和法律經濟分析領域影響深遠。寇斯在維吉尼亞大學任教期間的重要論文「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是「交易成本」概念的革命之作,奠定了以經濟學理論和方法研究法律問題和現象的方向。至芝大法學院任教後,寇斯長年擔任重要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的主編,對法律經濟分析領域的貢獻難以計數。寇斯終其一生努力將經濟學轉化為與真實世界能夠徹底連結起來的「真正社會科學」。寇斯的另一個重要貢獻是以經濟學分析「思想觀念市場」,並挑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將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拓展至「商業言論」,從而引發後代學者持續討論。晚年的寇斯談到中國的經濟發展時,仍然一再強調自由的思想觀念市場,否則長期下來不僅會造成科技創新乏力,也影響商品和服務市場的健全發展。思想觀念市場的敵人,除了政府干預外,還有人們普遍認為存在所謂顛撲不破的唯一真理這種信念和思考習慣,寇斯提醒我們,認識到世界上沒有絕對真理存在,才能維繫自由的思想觀念市場。寇斯的自由思想觀念市場理念,對任何憲政民主制度的擁護者來說都是永恆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