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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與文化法規之變遷

本文主要是關於二次戰後到2013年,對臺灣文化法規發展的回顧與反思,理解如何用文化法規來進行文化治理。法律是呈現當下時代的社會背景的精神價值之選定的表徵,它並非代表是所有人的共識或認同,反而它比較是官方價值的表現,從文化研究的批判觀點,法律正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與手段,如傅柯所觀察與描述,是一種微觀權力的展現,但凡是基於國家安全與治理為藉口的需要。在文化政策角度下,法律是政策下的執行工具之一,所謂政策性的立法觀點,然在特定文化政策的目的下,則顯現出如何利用制定文化法規來達到其目的性。以歷史時間為縱軸,於不同時期中,法律作為文化現象,切入觀察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與文化法規之變遷,描繪出國民政府來臺後,相應於官方文化治理思維之轉變過程,所呈現出文化法規-形式與實質之變遷的軌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思與言人文社會學社
  • 創作者
    廖凰玎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14/9/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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