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挑選臺灣與羅馬尼亞近年受到高度關注的能源議題,分析地方基層的意見主張在行政部門介入主導下,所呈現的治理型態為何。本文由治理理論之區別及探討,描繪兩國行政權內部互動與地方基層的三角關係;並且,藉由中央地方關係再界定,本文也企圖論證,在臺灣與羅馬尼亞這兩個單一制、且近年皆強調地方分權的國家中,當同時面對涉及國家利益與地方利益的議題,雙元行政權的制度框架以及行政與立法兩權互動關係,不但創造了執政者意見轉圜的空間,也成為中央如何授權地方政府之重要依據。另外,由於能源議題經常關係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等爭議,本文也透過臺灣與羅馬尼亞的例子,解釋在中央主導的治理過程中,為何導致這兩個面向難以相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