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試播期間內,民國87年2月18日所核發出的廣播發射機備機許可證,功率為250瓦機種,義大利廣播發射機,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過合法使用。
於試播期間內民國87年4月16日所發出的廣播發射機備機許可證,功率提升為為750瓦機種,義大利RVR廣播發射機,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過合法使用。
任何機種變更,都須事先報准主管機關,獲得架設許可證之後,得以更換設備啟動發音。
於試播期間內,民國87年2月18日所核發出的廣播發射機備機許可證,功率為250瓦機種,義大利廣播發射機,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過合法使用。
於試播期間內民國87年4月16日所發出的廣播發射機備機許可證,功率提升為為750瓦機種,義大利RVR廣播發射機,為交通部電信總局通過合法使用。
任何機種變更,都須事先報准主管機關,獲得架設許可證之後,得以更換設備啟動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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