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勞務派遣超常發展帶來的就業歧視問題,重新引發勞務派遣的存廢之爭。中國大陸一種較為主流的看法是希望通過修改《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務派遣「三性」、「同工同酬」的規定,並擴大行政處罰,以一種曲線廢除的方式將派遣用工引入正規用工。這種思維曾經是二○○八年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時的基本思維,然而,恰恰是這種立法方式導致勞務派遣的大發展。一方面認為洪水滔天,一方面又希望以堵塞漏洞的思維來解決問題,中國大陸有關部門的矛盾態度只有從既是立法者,又是執法者的現實狀況才能找到答案。事實上,中國大陸勞動立法中確立的剛性化的用工機制才是勞務派遣超常發展的根本原因。當一國的立法者忽視勞動力市場發出的信號,希望通過一些表面化的措施來保護勞動者利益,能夠長驅直入的一定是「隱蔽僱用關係」。只有標本兼治,採用疏導的方式,才可能削除歧視,使勞務派遣回到正常發展的軌道上,實現勞動關係的真正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