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儒學傳統在「聖王之治」理想之下的人治格局,是否亦有可能經由新的詮釋,創造性地轉化為現代普遍規則之治的法治思維與論述。本文檢視西方自由主義的法治論證、從洛克立基於人的理性以論法治之下的自由;肇端於盧梭「普遍意志」,經康德轉化而落實為「無條件律令」之道德自主性法治論證;以迄維爾斯祈嚮由理性的自律主體所構成合乎正義原則之法治國家。透過比較分析,本文嘗試從儒家孟子以迄陸象山、王陽明此一心學脈絡,進行普遍法則之治可能資源的挖掘。本文指出,就思想內在理路而言,從孟子性善論、陸象山「心即理」到王陽明「致良知」的道德哲學,在中國歷史脈絡中固然導向德治仁政的人治格局;然而與西方近代自由主義立基於「道德自主性」的法治論證對比分析,其實可以發掘出儒家心學傳統中亦蘊含充沛的「道德自主性」觀念內涵,得以推導出現代法治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