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筆者以「圈外/外部」、「圈內/內曝」批判進路來說明何謂「法律知識」的研究取徑,並以一則「阿雄打官司」的故事為例,說明法律知識之建構與法律程序的技術特性,並藉此闡述法律知識的批判路徑。筆者的發想始點是立於一個「跨界」的學科界限處,也就是當研究者立於學科與學科之間的相接位置、從事法律的跨領域研究時,在學科與學科交接的跨界場域(非核心場域),進行法律知識的「探勘」。以這樣的研究位置,筆者在本文所鋪陳的寫作策略主要有二:一方面由法律人類學的眼光對於傳統法學知識系統,以「關係性權力」與「結構性權力」的反思,時時警覺:「法規範」對於「常民」、與對於「法律專家」這兩組不同族群而言,有著巨大資訊、與法律技術不對等的差異。另一方面,以筆者所接受的法學知識與技術訓練,加上對於部門法律的知識累積(例如民法親屬編、繼承編,民事訴訟法等),進一步考察這些法律知識在法庭外的不同場域,所顯現出的法律人類學式、與法律文化分析式的意義。
基本資訊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思與言人文社會學社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