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物為衛生所家庭計畫人員日常工作使用的個案記錄卡,家計人員會透過定期至戶政事務所謄抄出生名冊,鎖定目標、家庭訪視,或是透過經營在地人脈網絡、網羅個案,確保民眾了解計畫生育的知識、適時節育。在訪視後,紀錄個案的基本資料與婚育狀況,方便日後查閱作業。
另一方面,由於台灣嬰兒先天性畸形為國內新生兒第二大死因,1984年,中央頒定「優生保健法」,目標落實基層婚前健檢、產前遺傳疾病檢查、評估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疾病風險,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使台灣婦幼保健進入預防醫學時代。
有鑑於此,其後家庭計畫的個案記錄卡中,也需記錄優生健保篩檢資料,調查新婚、孕產婦女本身健康情形與遺傳病史。若經查發現母親有危害新生兒身心健康之風險,且無法治癒者,便會委由家計人員,從基層開始勸導其結紮節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