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察福利國家時,吾人不免借助於西方學界所提供的文獻。這些文獻內含了三種典型的思考方式-社會政策作爲福利國家、福利國家體現意識型態,以及社會中心論;使得我們在福利國家的認識上,不是陷入西方意識型態複雜之系譜葛藤中,便是化約爲技術性的思考,以至於無法更直接地掌握福利國家的根本精神。本文主張回歸「福利國家是民族國家」的基本事實,主籍由重新檢視W. Beveridge、JM Keynes、TH Marshall三者關於福利國家的想法與論述後,提出福利國家其實還具有更根本的意義:致力於一國人民之財富與力量的提升,而此一實質意涵,正是接續著以A. Smith爲首的古典政治經濟學中,所主張之經國治術的基本原則-國富民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