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家庭計畫人員推廣的節育方式

圖為衛生所家庭計畫人員外出宣導節育時,會隨身攜帶的避孕器具宣傳品。內容物包含保險套、口服避孕藥、子宮環、銅T與樂普。

1959年起,省政府全面推行家庭計畫,列入婦幼衛生之項目,由衛生署(今衛生福利部)婦幼衛生研究所負責,唯社會仍有多子多孫為福的傳統觀念,故採用「孕前衛生」名義推行。1966年「家庭計畫工作員」擴編至全省鄉鎮衛生所任職,負責宣導家庭生育計畫。

大內衛生所推動家庭計畫工作的黃素英女士口述,當時衛生所主要是發保險套和安全素片為主,若要裝置子宮內避孕器則需要至醫院。她並不會特別要求民眾使用什麼避孕方式,因為使用保險套需要丈夫一同配合、使用避孕藥又有忘記服用的風險,安裝樂普或其他子宮內避孕器後雖可以一勞永逸,但卻有人因此出血或產生其他後遺症,避孕方法只能因人而異。然而,在當時的社會風氣下,施行避孕手術者多為女性,男性極少數。

從家庭計畫人員推廣的節育對象、節育方式可知當時男女性在節育上的不對等角色,以有偶育齡婦女為對象、以女性子宮內避孕器為主要推廣方式,較少見今日相對簡便、普及的輸精管結紮手術。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臺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
  • 資料來源
    臺灣婦幼衛生協會授權提供
  • 參考資料
    楊惠君,〈為國民健康扎根 為公共衛生奠基〉,《台灣公衛行腳》,台北市:玉樹圖書,2001;林進修,〈節育績效達百分百 人口結構成功轉型〉,《台灣公衛行腳》,台北市:玉樹圖書,2001;台灣婦幼衛生協會,《溫新堅實的腳印:台灣婦幼衛生的故事台灣公衛行腳》,台北市:台灣婦幼衛生協會出版,200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新婚健康手冊》,台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版,2016;齊力,〈台灣地區輸卵管與輸精管結紮手術接受調查者報告〉,《家庭計畫通訊》,台北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出版,1985;郭文華,〈美援下的衛生政策:一九六○年代台灣家庭計畫的探討〉,《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台北市:台灣社會研究雜誌社;郭文華,〈從家庭計畫看一九六○年代臺灣公共衛生的科學與政治〉,http://www.ihp.sinica.edu.tw/~medicine/medical/read/read_16.htm ,取用日期:2020年8月20日;國民健康署青少年網站,〈子宮內避孕器〉,https://young.hpa.gov.tw/index/yngshow.aspx?CDE=YNG20170819202036FSX&t=YTP20170704133622N8A,取用日期:2020年8月20日;家庭計畫研究所官網,〈家庭計畫研究所簡介〉,http://homepage.ntu.edu.tw/~psc/newsletter/%BBO%C6W%AC%D9%AEa%AEx%ADp%B5e;%AC%E3%A8s%A9%D2%C2%B2%A4%B6.htm,取用日期:2020年8月20日。
  • 時間起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