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1961年(民國50年)2月8日臺灣省氣象局隨函附送氣象執照予魚池茶業試驗分所(即現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魚池分場)之紙本紀錄。
魚池茶業試驗分所內設置有農業氣象站,依現今氣象相關法規之專用觀測站認可辦法(原名稱 :專用氣象觀測站設立規則)第五條第1項第6款所載,應觀測之項目為氣溫、濕度、降水、日照、蒸發量等,並依第七條第1項第6款所載,應裝置之氣象儀器有乾溼球溫度計、最高溫度計、最低溫度計、雨量計或雨量儀、日照計或日照儀、蒸發皿等。當時為更換魚池分所管理氣象站的執照,分所於1961年(民國50年)1月25日農試魚作字第063號函行文至臺灣省氣象局並支付執照費新臺幣30元以取得照片公文附件的執照及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