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攝於1958年(民國47年)的彰化縣員林鎮。照片中可看到兩位歌仔戲演員,正在簡單搭建的戲棚上扮演「西遊記」,吸引許多人駐足圍觀。以前的社會因娛樂活動較不發達,因此,即使野台戲的戲台簡單,沒有華麗的布景、道具、服裝、樂器與特效,但對於當時的民眾來說,偶爾看野台戲,也已是生活中的一大享受。
歌仔戲的故事來源極多,從野史、傳說、真人真事,乃至小說故事,都可以搬上舞台。但主要是選擇提倡「忠、孝、節、義」的歷史故事,這也與當時的言論控制有關,選擇忠勇愛國的題材不僅更加安全,也因為常帶有武打戲而熱鬧吸引人。照片中的兩位演員,便是選擇演「西遊記」,講述唐僧與三個徒弟,一路降妖除魔,前往西天取經的故事。
有趣的是,當時還可以「打賞」演員。想要給紅包的人,會將紅包或紅紙貼在戲台上,寫明「某人賞某數目之錢」,並將錢給廟方,結束後,廟方會統一給予戲班,這便是戲班額外收到的小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