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1)拍攝於2002年(民國91年)、照片(2.3)於2020年(民國109年),位於彰化縣秀水鄉馬興村益源古厝,本照之旗杆座物主為陳培松(1836-1872)國定古蹟馬興陳宅(益源大厝)陳益源家族三世,譜名聯茂,號蔭堂,乃其於1859年(咸豐9年)中式文舉時依例所豎。
其構成主要有下層泉州白石之「旗杆座」、上層之「夾杆石」與木質「旗杆」。旗杆座檯面寬度35寸*34.5寸,立面雕刻以書卷、字畫等;夾杆石寬度12寸半、厚度2.5寸,左右夾杆石分別刻飾龍虎紋。旗杆上各有二個方形旗斗,為修復後仿製。目前秀水鄉位於原地,且未經改造之物僅存本件。但其木製旗杆原物已無存,亦無老照片可資比對,現貌為依據漢寶德主持之《益源古厝之研究與修護》調查研究書中之小型旗杆座照片仿製。因書中誤稱其為「模型」,未解過去傳統大戶家庭嫁女常用此小型旗杆座當嫁妝,寓意丈夫將來能在科舉上有所成就,故造成現況與傳統舉人旗杆上下方為方斗、上層為圓斗之通例不符。
按過去秀才若能出貢或考取舉人、進士科舉功名,即有資格「豎旗立匾」。官方甚至會依律給定額之旗匾銀補貼,以利士子光宗耀組。甚至台灣有多處老地名為「旗杆內」的聚落,命名均與曾豎有本物有關。當年陳培松中舉後,為增進立杆之氣勢,父親陳元吉乃鉅資購入宅前外廣場凸入陳宅基地之鄰接地,俾使宅第基址形態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