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51年(民國40年),於彰化縣北斗鎮,楊萬上鎮長任內,北斗鎮因實行三七五減租,而降低了佃農向地主繳納的稅租,改善了農民生活,而舉辦的慶祝成功大會。講台致詞者為鎮長楊萬上。
三七五減租源於國民政府在大陸嘗試實施的二五減租。1949年(民國38年)國民政府退守臺灣,時任臺灣省主席的陳誠,認為佃農辛苦耕作但收穫卻少,而規劃實施減輕佃農負擔的政策,政府於1951年(民國40年)6月7日,公布施行「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此後歷經三次修訂而實施至今。
三七五減租條例的核心為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以全年收穫量的37.5%為上限,現有地租高於37.5%者須降至此標準,低於此標準者則不得提高。據統計,當時三七五減租受益農戶有296,043戶,占台灣農戶44.5%。三七五減租正式實施後,農民負擔減輕,許多佃農的生活開始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