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手寫稿是在1971年(民國60年)計算曳引機作業之成本分析。
1967-1970年(民國56-59年)平鎮茶業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前身)執行「衰老茶園機械更新計畫」,農復會(農業委員會前身)補助一台35馬力的履帶式曳引機給茶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派出技術人員幫農民翻土,期能降地農民整地費用,有利臺茶之增產。
其數據說明如下C=1.6 ha/day (0.2 ha/hr),曳引機一天可以作業1.6公頃,每小時可以作業0.2公頃。折舊計算=25,200元。曳引機一台28,000元,折舊年限10年,則為25,200元。折舊利息=1,771元,以當時銀行每年利息1.15%計算。每年總overhead金額(連利息的折舊)=26,971元[25,200(折舊)+1,771(折舊利息)=26,971元]。每公頃之折舊費用(每年作業200小時計算),保養維護。油料=200元/ha,機油=0.63元/ha。茶業改良場派出技術人員幫農民翻土,期能降地農民整地費用,有利臺茶之增產。


